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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横山:制定六项机制统筹衔接“四项监督”

为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项监督”有效衔接,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榆林市横山区纪委监委制定六项机制,统筹衔接“四项监督”。

建立健全统筹管理机制。建立“四项监督”协调机制,加强形势研判和问题诊断,强化常态化沟通交流和统筹协调,推动“四项监督”上下贯通、左右协同。加强区纪委监委联系指导相关科室与派驻机构、巡察机构的协作配合,形成片区协作、科组监督、组组联动统筹衔接的工作格局。

建立健全监督联动机制。坚持重大决策部署联动监督,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陕西省重大决策部署等重点内容,统一制定工作方案,统筹相关监督主体分工协作。坚持专项治理联动开展,对区域性、系统性、行业性问题,由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相关监督主体共同参与,形成“四项监督”有效合力。

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机制。统筹用好党风政风监督、信访举报、案件监督管理、专项检查、审查调查、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信息互联互通。区纪委监委对各类监督数据定期收集、动态管理、分析研判、分类汇总,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供给各监督主体,推动“四项监督”既分工负责,又协调推进。

建立健全成果共享机制。定期与各监督主体会商,对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有关联系指导科室、派驻机构、巡察机构通报反馈,并向有关党组织提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体制机制的建议。派驻机构把监察建议落实情况作为政治监督重点任务,区委巡察机构对监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了解核实,推动形成研判问题、推进整改、评价成效、精准问责的工作闭环。

建立健全系统集成机制。推动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与党委(党组)全面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同向发力。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进“四项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相互协调。

建立健全巡视巡察整改协同机制。综合日常监督情况和巡视巡察监督发现的问题,建立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台账,督促相关派驻机构及纪检监察机构加强日常监督,督促被巡视巡察党组织压实整改责任,按时抓好整改。完善巡视巡察成果运用机制,督促被巡视巡察党组织把巡视巡察整改与日常工作、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同部署、同落实。(横山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