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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调研式监督 举一反三整改问题

近日,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纪委监委向区财政局制发监察建议书,针对该局工作人员套取、贪污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案暴露出的纪法教育缺失、财务管理漏洞等问题,督促扎实开展“一案一整改”。

  此前,钟山区财政局原工作人员刘某利用职务便利,将自己加到惠农补贴资金发放花名册中,先后8次套取、贪污惠农财政补贴资金19万余元,刘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处罚金10万元。

  惠农财政资金金额大、名目多、涉及面宽,贵州省纪委监委不断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农村低保、养老保险等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兑现强化政治监督,以有力措施,确保惠农财政资金精准发放、落地见效。

  前不久,贵州省纪委监委派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与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等部门组建调研监督组,对务川县等4个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调研式监督,发现存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发放率低、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机制不顺畅、项目分红资金滞发停发等问题。调研监督组要求举一反三、强化政策指导和行业监管,协助职能部门在全省开展乡村振兴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各类问题整改109个。

  遵义市习水县纪委监委持续强化基层微腐败惩处力度,严厉整治惠农补贴、困难群众补助金发放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啃食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蝇贪”。不久前,该县杉王街道长嵌沟村原党支部书记夏某某将同村特困人员白某某的低保补助存折、银行卡代为保管,挪用26100元用于个人开支,受到严肃处理,追回违纪所得。

  针对在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中发现的基层项目资金使用缺乏有效监管,惠农直补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微腐败”易发多发问题,贵州省纪委监委盘活县、乡、村三级监督资源,强化县对乡、乡对村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片区协作机制,加大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统筹衔接,健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持续加强对村级“一把手”的监督。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在惠农补贴专项监督中发现部分县、乡资金发放存在审核把关流于形式、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问题,在“惩”的同时,发挥“治”的功效,坚持“一病一方、一案一策”,向民政、人社等职能部门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其从资金管理、发放、监督检查等4个方面细化15项措施,修订完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监管制度,推动惠农资金管理发放更加规范、精准、有效。

  铜仁市沿河县纪委监委延伸监督触角,派出23个监督检查组深入全县各乡镇(街道),对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蹲点监督,重点了解民生项目是否发挥效益、发展是否可持续、是否存在资产闲置等情况,推动解决涉及村集体经济发展、民生工程实施、惠农政策落实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43个,制发纪检监察建议4份,督促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部门完善财政、项目建设等制度5项。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实抓细专项监督,紧盯惠农资金来源、管理、去向,依托贵州省民生监督系统平台,以‘大数据’分析+线下监督检查强化全过程监管,切实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贵州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通讯员 郁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