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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用活纪检监察建议 提升日常监督质效

“你公司在预算执行、财务管理、报销监管等方面存在管理漏洞,未认真严格执行财务报销事先签报、费用上限管控等要求……”日前,宁波市纪委监委向某商业银行发出纪检监察建议。

  为压实责任,这份纪检监察建议既发给责任单位,又抄送给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银保监局,推进落实整改。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及市银保监局对该商业银行整改评估后,同步向市纪委监委反馈,市纪委监委以函告形式督促市财政局加强对国有资产监管,目前该银行已从严问责相关违规违纪人员,警告处分5人,通报批评10人,诫勉谈话27人,并建立完善中层骨干履职承诺、投诉举报、处置反馈等执行机制。

  如何避免纪检监察建议一发了之?今年以来,宁波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主动、灵活、适用广泛等优势,将其作为放大日常监督功效的一把利器,围绕落实纪检监察建议,强化跟踪问效,采取双交办、双跟踪、双反馈形式,督促相关单位通过强化监管、完善制度达到管根本、管长远的效果。

  奉化区纪委监委在一次正风肃纪检查中,发现一公车非工作时间停放于居民小区停车场,该区纪委监委以此违规停放公车问题为着眼点,向区机关事务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的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全区各单位完善公车管理、使用制度。宁海县纪委监委在一次专项监督中发现国企采购存在决策权过于集中、长期单一来源采购等问题,后通过监察建议健全了风险防控体系。余姚市纪委监委纪法联手,用监察建议推动社区矫正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慈溪市纪委监委创新制定《纪检监察建议闭环管理办法》,建立一书两督、专题述改、联合评议三项机制,形成“建议—整改—述改—评估”四步骤的闭环管理模式,确保每一份纪检监察建议“落地成钉”。

  “要坚持监督不代替、协助不包办,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推动国有资产、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宁波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宁波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