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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规范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

日前,吉林省长春新区召开失实检举控告澄清会议,对宋某某等3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同志进行公开澄清。

  长春市纪委监委将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对失实检举控告进行澄清工作列为今年15项重点任务之一,通过开展调研、建章立制、强化分析、深入调查,以有力举措营造担当作为的良好环境。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长春市纪委监委相继出台了《长春市纪委监委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长春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在认定标准、处置方式、职责分工等关键环节予以明确和细化,增强了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在全市开展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专项工作,将查处诬告陷害与澄清正名同时部署、同步推进。全市梳理排查近3年的信访举报1843件,移交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14件,为15名党员干部以书面、当面、会议、通报等形式公开澄清。

  为鼓励被举报干部放下心理包袱、打消思想顾虑,长春市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做好被澄清干部的思想疏导工作,引导干部理性对待失实检举控告,督促干部习惯在受监督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彰显组织的关爱与温度。

  “是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及时帮我澄清了不实举报,让我放下思想包袱,全身心地投入到医院的管理和建设当中。”日前,长春市某医院副院长王某在拟提拔使用时,长春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收到群众举报反映王某问题线索,之后快速调查核实,对王某的不实举报予以及时澄清。王某在提任该医院院长后,以满腔热情投入工作。

  “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既要深入分析诬告陷害行为成因,紧盯换届选举、干部选拔任用等关键节点分析筛查恶意举报线索,又要及时转变工作思路,克服惯性思维,正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改革创新者鼓劲。”长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