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出台《十五届江西省委巡视工作规划》,明确在十五届省委任期内,将对全省各设区市、县(市、区)、省委各部门等共计259个党组织实现巡视全覆盖。
《规划》确定了未来五年工作目标:通过5年努力,使政治巡视更加深化、联动格局更加完善、监督机制更加严密、整改成效更加明显、成果运用更加充分、基础建设更加扎实,高质量完成十五届省委任期内巡视全覆盖任务。
《规划》强调,坚守政治监督定位,紧扣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加强政治监督,督促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情况,聚焦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确定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着力加强对落实“三新一高”、碳达峰碳中和等“国之大者”情况的监督检查。
为高质量推进巡视全覆盖,《规划》对常规巡视、专项巡视、机动巡视、巡视“回头看”作出统筹安排。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2轮常规巡视,适时对相关行业领域开展专项巡视。同时明确,常规、专项、机动巡视均可计入全覆盖范围;下级党组织开展专项巡察,须报上一级巡视巡察机构审核;上级党委提级巡视巡察的,可计入下一级党委巡察全覆盖任务,防止重复巡、多头巡。
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规划》在坚持省领导带队反馈促整改等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基础上,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要求,压实被巡视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责任,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巡视成果的运用,把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发挥巡视成果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加强党风廉政意见把关等工作中的作用。对组织领导巡视整改不力,整改工作走过场、不到位,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及时约谈提醒,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规划》还要求健全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格局,在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督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规范省直单位巡察、提升“提级交叉”巡察和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质效上作出明确规定。其中包括:督促市级巡察机构在上下联动中更好发挥作用,打通上下联动的中间环节,形成省带市、市带县工作体系,推动巡察监督向基层延伸、巡察质量整体提升;探索在省委巡视省内垂直管理单位的同时,授权设区市市委会同省直主管部门党组织同步跟进巡察其驻市县单位,一体推动解决系统性问题;指导设区市市委加大“提级交叉”巡察力度,灵活运用多种方式开展巡察,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在加强巡视队伍建设上,《规划》要求选优配强巡视干部,抽调新提任的厅级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参加省委巡视,抽调有关地方单位具有相关行业领域专业特长、敢担当、善作为的领导干部参加省委巡视;制定全省巡视巡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采取“师傅带徒弟”“相互学”等方式,强化基本功训练,不断提升巡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江西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