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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出台实施细则 厘清政商交往边界

日前,杭州市制定出台《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行为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实施细则(试行)》,推动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既是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防范化解廉政风险的必然要求,也是持续改善社会风气,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杭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文件的出台,进一步厘清了政商交往边界,有助于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政商交往中既明晰界限、守住底线,又靠前服务、敢于担当。

  《实施细则》共分为6章30条,包括行为限制、报告与回避、管理与监督、责任追究与激励保障等章节。在行为限制中,明确规定了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从事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营利性活动,严禁领导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在规定期限内利用原任职务影响谋取私利,严禁配偶、子女等特定关系人违规从事可能影响领导干部公正执行公务的个人营利性活动或者社会交往行为等4个方面30种具体情形。

  推动《实施细则》落地落实,需要形成管理和监督闭环。《实施细则》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建章立制完善考评制度,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持续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注意抓早抓小,深入开展“廉洁好家风”主题教育活动。特别是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好表率,加强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的监督。

  近年来,围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杭州市纪委监委还配合市委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治理。比如去年开展的关于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有关亲清政商关系突出问题整改专项治理,聚焦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事项自查自纠、违规借贷专项治理“回头看”以及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三个方面,覆盖了全体在职以及近三年以来退休、离职的领导干部。

  杭州相继在全市深化作风建设暨综合考评大会、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等重要会议上,都提出关于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等相关要求,释放出政商交往亲不逾矩的强烈信号。

  “聚焦‘亚运攻坚、共富示范’主题年,下一步,将以更加优良作风立足监督本职,纵深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办出一场具有杭州韵味的亚运会、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建设提供坚实纪律保障。”杭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杭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