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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三原:精准运用“四种形态” 提升监督执纪质效

今年以来,三原县纪委监委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常管、长管、严管上下足功夫,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着力护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1月至6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7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84人次,占比66.9%;第二种形态78人次,占比28.4%;第三种形态11人次,占比4%;第四种形态2人次,占比0.7%。

教育提醒正“歪树”。针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纠治。通过提醒谈话、谈话函询、批评教育等方式,促使党员干部受教育、明纪律、知敬畏,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同时,突出防治一体推进,既查“病因”,又开“药方”,既严厉指出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又帮助党员干部有效落实整改,真正把严管与厚爱落到实处。

挺纪在前治“病树”。整合监督资源,综合运用巡察、派驻、执纪监督力量,充分利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系统等渠道,有效落实执法领域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等工作制度,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来源。针对存在小毛病和小问题的党员干部,敢于善于揪住“小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置,及时给予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重拳出击拔“烂树”。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肃,注重抓严抓准,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全面开展“政治体检”,对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不收敛、不知止、造成恶劣影响的等极少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处一起、曝光一起,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和社会效果。(三原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