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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山阳:做实四项举措提升信访工作质效

今年以来,山阳县纪委监委强化“收、研、转、督”四字工作法,不断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质效。1月至6月,收到信访举报100件,其中,检举控告类80件,已转交办66件,重复举报14件。

畅通“收”。采用“线上”“线下”联动机制,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受理渠道。线上充分利用“山阳纪检监察”公众号、山阳纪检监察网等媒介,多元化、立体化向广大群众宣传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处置方式、办理流程等政策规定。线下通过发放《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指南》宣传彩页积极宣传信访举报相关知识。当前,广大群众对信访举报工作的知晓率显著提高。

深入“研”。受理问题线索后,按照严格保密、高效便捷的原则,综合日常监督掌握的被反映人有关情况、所在部门单位政治生态情况、以往有关问题的处置情况等诸多因素,对问题线索逐一进行分析研判。经领导批准,对无实质内容的予以了结,对属于重复举报的留存并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点对点移交至相关职能部门并跟踪了解办理进度。

规范“转”。对甄别筛选的线索,严格按管理权限、监督职责、联系包抓分工进行分办。对属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件或问题线索材料及时上报,对县委管理的党员干部和重点领域问题线索优先查处,对属于下级纪检监察机构受理范围的及时进行分流,对县纪委监委内部相关室监督发现新的线索及时做好报备,对没有隶属关系的跨地区跨部门线索依据管理权限按程序移送。

从严“督”。依托检举举报平台,每月底汇总超期未办结、未处置反馈信访件,建立专项台账,信访(案管)室灵活采用电话督办、发函督办、上门催办等方式,有力促进信访举报办理工作责任落实。同时,对部分群众反映强烈、可查性较强的信访举报,下发交办函由联系纪检监察室负责督导办理。截至目前,累计督办28件次,下发交办函2件次,全县信访举报件核查工作效能显著提高。(山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