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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委编办重申廉政有关规定

 

        根据《中共香格里拉市纪委 香格里拉市监察局关于重申和严格执行廉政有关规定的通知》(香纪发〔2015〕19号)文件相关要求,香格里拉市委编办于11月4日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廉政规定进行了重申和再学习,把廉政工作融入到日常点滴中,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

     香格里拉市委编办历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婚丧喜庆事宜、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等事宜进行常态化学习教育,确保干事环境风清气正。一是按照《香格里拉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推行公务用车统一标识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做到“八个一律不准、七个严禁、一封存、一公开”,并严格落实公示制度;二是严格财经纪律,认真贯彻落实《香格里拉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和《香格里拉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确保公务接待和差旅费在规定范围内合法、合理、合程序开支;第三,对照市发改局转发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对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对存在违规隐患的及时部署进行整改和内部调整。第四,针对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相关问题,我办按照相关规定,利用专题学习会、工作部署会等对报告制度、办理规模等重点事项进行实时强调和提醒,严把审核审批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