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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以深化改革持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2020年以来,安康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省纪委和市委关于全面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任务要求,坚持一体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不断健全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聚焦监督专责 不断健全党内监督体系

安康市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制定《向省纪委监委和市委请示报告报备事项清单》,将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进行清单式管理。去年以来,安康市纪委监委共向省纪委监委请示报告报备140项,向市委请示报告报备72项;制定《关于全面加强政治监督的意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等9个方面对政治监督内容进行明确,推动政治监督落实落细;出台《关于做好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常态化,不断提升监督检查质效。去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各级各部门围绕33个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

擦亮监督“探头” 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

为切实做好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安康市纪委监委及时提请市委印发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意见》,按时完成了派驻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任务。分层分类推进国有企业、高校和功能区派驻(出)机构改革,将国有企业、安康职业技术学院纳入国家监察范围,在5家市管正职国企设立纪委和监察专员办公室,在高新区、恒口示范区、瀛湖生态旅游区设立监察工作委员会,赋予监察权限,不断提升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

安康市纪委监委着力在提升派驻监督质效上下功夫,出台派驻(出)机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建立委领导直接分管、监督检查部门联系派驻机构制度,落实派驻机构负责人向市纪委述责述廉制度,切实加强对派驻机构工作指导,推动派驻监督作用有效发挥。2020年,市级派驻机构处置问题线索200件,立案35件,处分43人,分别较上年增长43.9%、118.8%、126.3%。

发扬首创精神 着力打造“三化”建设升级版

2020年,安康市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基础设施标准化、业务工作规范化、干部队伍专业化的建设经验在全省推广,这是对该市“三化”建设成效的充分肯定。一年以来,安康市纪委监委围绕打造“三化”建设升级版的目标,迅速制定一体推进市县镇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实施方案》和《任务分工》,建立《“三化”建设工作台账》,多次开展督导检查,推动“三化”建设持续走在前列。

安康市纪委监委坚持在制度建设上狠下功夫,创新制定《关于处分决定宣布工作的规范意见》《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为全面提升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提供指导。组织编印“三化”建设《工作手册》和《文件汇编》,规范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工作程序标准和文书格式范本。

安康市纪委监委坚持把全员培训牢牢抓在手上,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分级举办培训班13期,累计培训1265人;积极探索创新干部培养方式;持续深化“三转”,对存在兼职情况的坚决予以清理,积极推进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专责。

聚合创新力量 把改革成果转化为工作效能

安康市纪委监委针对部分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力量薄弱,履行监督职责不充分等问题,建立“三个五”直查直办工作机制,通过采取提级领办、联合办案、下沉办案、交叉办案、县办市核等方式,切实加强直查直办工作,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817件,党纪政务处分729人;查处民生领域问题1343件,党纪政务处分1288人。

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容错纠错机制运用的通知》《纪检监察干部澄清保护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精准运用容错纠错机制,积极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为干事者撑腰,在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的同时,极大激励干部敢于担当、主动作为,营造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2020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办理容错纠错案件63件78人,较上年分别增长37%、30%。安康市容错纠错工作经验先后被《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人民日报内参》《中国纪检监察报》《陕西日报》等中省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一年以来,安康市各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围绕深化改革、做实监督、建强队伍进行了深入探索,其中岚皋县推行“师学帮带”以干代训机制、白河县建立“三责一控”机制、石泉县制定“两个责任”量晒励汰究机制、汉阴县开展廉洁示范村(社区)创建、紫阳县打通向村(社区)延伸“最后一公里”、平利县实施工程项目建设监管“双合同”制度等创新做法引起较大反响,进一步丰富了安康市纪检监察改革创新实践。

为者常成,行者常至。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安康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安康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安康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