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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清涧:落实“领导首谈”制度 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2023年以来,清涧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意见》和省市纪委监委关于“领导首谈”制度的工作要求,制定了《清涧县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安全首课和领导首谈制度》,明确了“对谁谈”“谁来谈”“谈什么”“怎么谈”,充分发挥领导“靠前指挥、跟进指导、一线参与”作用,进一步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为切实发挥“领导首谈”在促进案件查办、稳控对象心理、确保办案质效的优势作用,该县纪委监委认真谋划,结合谈话对象个人履历、生活经历、家庭情况、违纪违法事实等制定谈话方案,围绕当前形势、政策、党性及情理等方面开展谈话,用真诚与关怀拉近距离,建立平等互信的谈话关系,感化并引导谈话对象端正态度,正视自身问题。

2023年以来,清涧县纪委监委开展“领导首谈”39场次,立案193件,处分186人,采取留置措施7人,移送检察机关5人,主动投案3人。(清涧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