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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金台:压实案发单位主体责任 督促以案促改落实落细

“我单位王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辆涉嫌危险驾驶罪,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政务撤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这是发生在我们身边活生生的例子,也暴露出我们单位廉政风险比较突出,希望各位党员干部警钟长鸣,防微杜渐……”近日,金台区金河工业园区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就发生在本单位的违纪违法案例进行通报,剖析问题发生原因,寻找廉政风险点,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全体党员干部不断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深化以案促改是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抓手。近年来,金台区纪委监委压紧压实案发单位主体责任,把以案促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通过建立日常嵌入监督、专项督导检查、年底对账考核三项工作机制,把查摆剖析、警示教育、整改问题、建章立制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去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督促案发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3场,警示教育大会7场,6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8份,推动案发单位制定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13条,切实发挥了案件查办的综合效应。

为推动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金台区纪委监委不定期开展监督“回头看”,重点检查案发单位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是否严格有效、如何防患于未然等,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敷衍整改的严肃问责。建立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区委巡察组等沟通协调、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的联动机制,凝聚工作合力,推动以案促改走深走实。

“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必须压实案发单位主体责任,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全面自查自纠,个性问题集中整改、共性问题系统整改,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良好效果。”金台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指导,以谈话提醒、列席会议、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推动案发单位党委(党组)深化以案促改工作,打造主体责任落实闭环链条。(金台区纪委监委)